近期,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优化基础研究系统布局,坚持“四个面向”战略导向,进一步明确基础研究的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的创新链条。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与大国博弈交织叠加的关键时期,这一重要论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考量。
打通三者贯通链条,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而贯穿始终、不可或缺的核心要素,正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不仅是创新成果的法律确权形式,更是贯通科学发现与产业应用、连接知识创新与价值实现的核心纽带与制度保障。下面,我从内在逻辑、堵点短板、协同发力、赋能发展四个方面,结合知识产权视角,谈谈学习体会。
一、深刻理解三者环环相扣的内在逻辑,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催化功能
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并非简单的线性串联,而是一个相互依存、彼此赋能、螺旋上升的有机整体。知识产权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从“隐性知识”走向“显性资产”的催化剂角色。
首先,基础研究是“源头活水”,知识产权为其未来价值提供“期权保护”。基础研究探索规律与原理,其成果多为科学发现、理论模型,虽不直接具备专利性,却孕育着原始创新根基,为技术突破提供理论支撑和方向指引,决定着一个国家科技创新的底蕴和后劲。通过知识产权制度中的防御性公开(如发表论文)、技术秘密保护、以及后续衍生发明的专利布局,可以为基础研究的潜在应用价值提前锁定“未来的期权”。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往往孕育着高价值专利的核心原理——知识产权的存在激励科研人员敢于深潜,因为今天的科学发现,可能是明天的技术垄断。
其次,应用开发是“桥梁纽带”,知识产权将技术突破转化为“排他权”。应用开发瞄准产业需求,进行定向技术攻关。这一阶段产生的具体技术方案、工艺方法、实验数据、原型设计等,是专利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直接客体。一份高质量的专利说明书,不仅保护了技术本身,更划定了法定的排他边界。知识产权在此刻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的法律筹码,让研发投入有望获得回报,从而为后续持续开发提供正向激励。
最后,成果转化是“临门一脚”,知识产权完成了知识商品化的“惊险跳跃”。从实验室样品到市场产品,知识产权是技术交易、作价入股、质押融资、许可转让的核心标的。没有清晰的权利归属和有力的法律保护,任何资本都不敢轻易介入转化环节。专利证书、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等,成为科研成果在资本市场上“看得见、摸得着、可估值”的资产形态。知识产权制度通过确权、评估、交易等规则,实现了从知识形态到物质财富的价值跃迁。
三者不是相互割裂、各自为政的独立环节,而是源头供给、中端攻关、终端落地环环相扣的完整体系。基础研究为技术开发固本培元,技术开发衔接基础研究与产业应用,成果转化则反向倒逼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靶向发力,形成正向循环、互促共进的良性格局。过去一个时期,科研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论文、轻应用,重研究、轻转化”的倾向,导致基础研究“悬空化”、技术开发“碎片化”、科研成果“束之高阁”,造成创新资源浪费、科研与产业脱节。究其根本,症结在于链条不通、衔接不畅。而知识产权,正是串联这一闭环的“法律—经济”双螺旋——既以法定排他权保护创新成果,又以资产属性贯通价值实现,让源头活水真正汇入终端应用。
二、精准识别当前链条中存在的堵点短板,深挖知识产权维度的关键症结
在厘清内在逻辑之后,我们需要正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节。从知识产权的视角审视,可以发现以下深层次制度性症结。
一是科研评价体系的“重论文、轻专利”导致“权利沉睡”。大量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成果停留在论文和奖项层面,科学家缺乏主动将科学发现转化为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的意识与动力。即使申请了专利,也往往是“为评职称而申请”,缺乏商业布局和维持意愿,导致大量高价值专利“养在深闺人未识”,成为沉睡的权利,无法进入转化通道。
二是职务科技成果权属与管理制度约束导致“转化梗阻”。长期以来,职务科技成果归单位所有,权益分配不清、审批繁琐、担心国有资产流失,导致科研人员“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当前改革正加速“松绑”:国家全面推进赋权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收益分配向科研人员倾斜(如不低于70%);推行资产单列管理,不纳入保值增值考核;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消除“怕出错”顾虑。目前政策框架已基本建立,关键在于落地见效,让制度“松绑”真正转化为转化“提速”。
三是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缺失导致“能力鸿沟”。从实验室成果到高价值专利资产,需要经过专利导航、权利要求布局、技术秘密与专利的协同策略、国际申请规划等一系列专业操作。当前,绝大多数高校院所缺乏专业的技术转移办公室和职业技术经理人,而市场上的专利代理机构往往重撰写、轻运营。这导致大量科研成果未能形成高质量、强保护的知识产权组合,无法吸引资本或企业接手转化。
四是知识产权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交易困局”。即便形成了专利,也面临“有市无价”的困境。缺乏权威、动态、细分领域的专利价值评估体系和交易平台,使得供需双方难以就技术价值达成共识。大量专利因无法定价、无处交易而闲置。同时,知识产权的侵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也使得企业在商业化过程中顾虑重重,不敢轻易实施转化。
在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下,核心技术买不来、讨不来、换不来。只有彻底打通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全链条,补齐断点、疏通堵点、破解痛点,才能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把创新主动权、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三、聚焦聚力协同发力,找准构建创新链条的实践路径
找准症结是为了精准施策。打通创新链条,必须以系统思维为统领,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以产学研融合为路径,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构建全链条贯通、多主体协同的创新生态。
一是坚持系统思维,树立全链条创新理念,将知识产权嵌入全过程。打破“分段科研、各自为战”的传统模式,把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引导基础研究从“自由探索”向“需求牵引”延伸,让技术开发紧贴基础研究成果与市场实际需求,让成果转化反向牵引科研选题,形成“需求出题、科研解题、产业用题”的闭环机制。在这一全链条中,知识产权不可缺位:立项阶段引入专利导航与竞争情报分析,明确技术壁垒与规避路径;实施阶段建立知识产权全过程追踪机制,及时将阶段性成果转化为专利、技术秘密或软件著作权;验收阶段以高价值专利组合、技术标准提案、转让或许可合同为重要成果形式,让知识产权从“末端申请”转向“全链嵌入”。
二是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凝聚协同创新合力,以知识产权为合作纽带。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主力军作用和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主体作用,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共建研发中心和中试基地。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打破体制壁垒、信息壁垒、资源壁垒,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高效配置。在此过程中,知识产权是各方合作的法律基石与利益纽带——通过专利池、交叉许可、技术标准等机制,明确各方权属、合理分配收益,让联合研发有章可循、成果共享有据可依,避免“合作一场、纠纷收场”。同时,培育专业化的知识产权运营与技术转移力量,支持高校院所建立技术转移办公室,培养懂技术、懂法律、懂市场的职业技术经理人,让产学研协同有人“摆渡”、有路畅通。
三是完善体制机制保障,激活全链条内生动力,以赋权改革为突破口。优化科研评价机制,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将成果转化效益、产业贡献纳入评价体系,引导科研人员主动投身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收益分配向科研人员倾斜;推行资产单列管理,不纳入保值增值考核;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消除“怕出错”的顾虑,让科研人员既当“科学家”,又当“专利持有人”和“股东”。同时,健全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完善收益分配、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服务保障等制度,建好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为成果转化提供全流程服务,让科研人员有舞台、有收益、有干劲。
四是创新要素保障供给,打通资本与保护两道关口,为全链条持续赋能。一方面,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打通“资本堵点”: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引导银行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发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保险、信托等金融工具;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设立“概念验证+知识产权孵化”基金,主动承担早期投资风险,让资本敢于“冒险”、成果有“钱”可转。另一方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环境,增强市场转化信心:加强知识产权法院和法庭建设,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快速维权中心和调解仲裁渠道,降低维权门槛;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落地,降低交易成本。通过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的知识产权环境,让各方主体敢于投入、乐于转化。
五是立足本职担当作为,主动融入创新大局,人人争当链条“连接器”。打通创新链条,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每一位从业者的躬身入局。科研岗位要坚守初心、深耕研究,兼顾理论创新与应用价值,主动从产业需求中找题目;管理服务岗位要主动优化流程、搭建平台、对接资源,为链条贯通保驾护航;企业岗位要立足产业需求主动出题、主动合作,吸纳转化先进科技成果,真正成为成果转化的“主场主体”。无论身处什么岗位,都要主动树立创新意识、系统观念,主动学习科技知识、了解产业需求,立足本职做好衔接理论与实践、贯通科研与产业的“螺丝钉”。
打通创新链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要素协同、多主体联动、各环节贯通。上述五个方面,从理念引领、协同机制、制度保障、要素支撑到人人参与,构成了一个环环相扣的实践闭环。只有将系统思维贯穿始终、将知识产权深度嵌入、将产学研用有机融合、将改革举措落实落细,才能真正实现从“各自为战”到“同频共振”的转变,让创新链条血脉畅通、活力迸发。
四、立足长远发展全局视野,强化知识产权战略支点赋能
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的创新链条,是一项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将知识产权作为核心战略要素融入其中,其深远意义在于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不可替代的制度保障和竞争工具。
首先,知识产权是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护城河”。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和技术标准,能够帮助我国企业在全球竞争中建立法定的排他壁垒,防止受制于人。同时,通过知识产权导航与预警,可以有效规避海外侵权风险,从容参与国际竞争。没有强大的知识产权体系,就没有真正的科技安全。
其次,知识产权是发展新质生产力、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在当前知识经济时代,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已成为企业乃至国家的战略资源。通过顺畅的创新链条,大量“沉睡”的专利被激活、许可、交易、产业化,直接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资产化、资本化,为实体经济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最后,知识产权是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人才的“制度沃土”。当科研人员的成果能够清晰、稳定地获得法律保护和市场回报,将极大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热情。科学家、工程师、技术经理、企业家在知识产权的框架内进行利益分配、风险共担、协同攻关,将自然而然地培养出一大批懂科技、懂法律、懂管理、懂商业的跨界领军人才,为科技强国夯实人才根基。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总书记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打通从基础研究到成果转化的创新链条指明了前进方向。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以知识产权为内在纽带与核心抓手。我们要深刻领会“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牢牢把握“统筹谋划、顶层设计、系统布局”的根本遵循,以更大力度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嵌入科研项目的全周期、嵌入创新活动的全流程、嵌入成果转化的全链条。既要鼓励甘坐冷板凳的基础研究,也要尊重专利背后的智慧投入;既要建设世界一流的实验室,也要培育专业过硬的技术经理人。我坚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们必将构建一个以知识产权为引擎、活力迸发、高效协同的创新生态,让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坚实力量。